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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2024年1月23日发布的【2023中国十大体育法律事件及专家点评】
为加强体育法治宣传,扩大体育法律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中国体育法学网、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体育产业法律专业委员会近日联合举办2023体育法律事件评论征集活动。活动结束后,经70名征文作者初评,并征求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等多方面意见,最终评选出了2023中国十大体育法律事件。下为事件详情及专家点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配套实施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体育立法文件密集发布,中国体育法治进入新阶段。
2023年,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迎来了2022年6月24日通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正式施行。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体育法》迈出实施运行的新步伐,为体育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新征程中国体育高质量发展和体育强国建设,形成了依法推进的强大动能。在新修订《体育法》推进实施的一系列工作中,各种配套体育立法的工作成效尤为显著。
在2022年下半年出台一些地方性体育法规规章和部门体育规章的基础上,年内又新制定或修改颁布了
- 《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
- 《江西省全民健身条例》
- 《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
- 《太原市体育条例》
- 《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
- 《辽源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地方性体育法规和
- 《张家口市滑雪场所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政府体育规章以及
- 若干体育规范性文件
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了新修或制定的部门规章
-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
- 《体育仲裁规则》
单独或联合发布了
- 《关于公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 《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
- 《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 《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
-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多部规范性文件。
同时,还有一些各层级的体育立法草案已经完成或正在起草。
点评人:于善旭,天津体育学院教授、博导
二、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涉体育纠纷民事典型案例,涉及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纠纷等多项领域,为加快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发布的案例涵盖了竞技体育、全民健身、体育产业、体育仲裁范围的典型争议,探讨的争议焦点既包括了
- 培训机构的安保义务
- 运动员劳动关系认定
- 体育赛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 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等实体问题
还包括了
- 行为保全措施采取
- 体育仲裁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等程序问题
既有人民法院采用“集中处置+示范判决+多元化解”推动多元共治诉源治理创新的典型案例,又有精准保护体育赛事无形资产的生动实践。
通过个案审判宣传法治、发挥司法引领功能;有助于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发展竞技体育、繁荣体育产业、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增强人民体质;更好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平衡发展,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为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点评人:张先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三、国家体育总局积极推进高层级体育立法,年度立法计划列入多部体育行政法规修订或起草并展开工作,《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的修订草案已公开征求意见后上报。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正式颁布实施,相关配套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开始提上日程。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体育法》的立法精神和总体要求,国家体育总局积极推进高层次体育立法,
- 《全民健身条例》
- 《反兴奋剂条例》
-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条例》
- 《体育市场管理条例》
- 《职业体育俱乐部条例》
等多部体育行政法规的修订或起草工作列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其中,《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反兴奋剂条例(修订草案)》已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上报。
上述体育行政法规的集中起草和立法修订,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正在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未来,这些高层次立法将为我国加强依法治体、加快建设体育强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点评人:张恩利,西安体育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体育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四、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成立,公开选聘仲裁员,并审理完毕第一批仲裁案件。
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借鉴国际体育仲裁制度及实践规定了体育仲裁制度,虽然在理论与实践中广为探讨,但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始终未能落地。2022年,抓住新修订《体育法》的时机,在修订中增设体育仲裁章,搭建起我国体育仲裁制度框架。
2023年,《体育仲裁规则》正式施行,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在北京组织设立,选聘了首批仲裁员,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完成第一批共计3个案件的审理工作。可以说,2023年的体育仲裁完成了从制度到实践的落地。
《体育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体育仲裁管辖的争议主要包括:
- 对体育社会组织、运动员管理单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按照兴奋剂管理或者其他管理规定作出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禁赛等处理决定不服发生的纠纷;
- 因运动员注册、交流发生的纠纷;
- 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其他纠纷。
其主要立法目的是以体育仲裁解决最具体育特殊性的纠纷。目前第一批体育仲裁案件类型涉及参赛资格纠纷、解除青训协议和技术纠纷。体育仲裁制度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我国体育纠纷,尤其是体育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因管理关系发生的纠纷欲诉无门的状况。
在第一批案件的仲裁中,充分发挥了体育仲裁中立、保密、快速的特点。尤其是在针对“十四冬”冰球项目参赛资格纠纷,适用了体育仲裁特别程序,保证了裁决的时效性,维护了相关当事人的参赛权益。
点评人:韩勇,首都体育学院教授,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反兴奋剂仲裁员
五、中国篮协、中国足协等单项体育协会主动修改章程或规则,确认相关行业纠纷可依法申请体育仲裁。
新修订的《体育法》确立了体育仲裁制度,并在2023年正式付诸实践。体育仲裁机构所受理的体育纠纷,许多都来自体育社会组织。这些体育社会组织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只具有内部效力,无从直接诉诸人民法院请求执行。体育仲裁建立之后,体育社会组织的这种内部救济机制得以与国家法定的体育仲裁制度相互衔接。
作为我国目前职业化探索最为深入的两个项目,篮球、足球在实践中所产生的纠纷也是最多的。因应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中国篮协和中国足协分别调整了其内部救济解决机构的工作规则。
- 中国篮协在其《中国篮球协会纠纷解决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中规定,“纠纷解决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若当事人不服合议庭裁决的,可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中国足协在其《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中规定,“中国足球协会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相关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上述这些规则的调整,为单项体育组织与体育仲裁之间搭建了桥梁,值得其他单项体育组织效仿。当然,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并不是要代替单项体育组织的内部纠纷机制,而是提供了一个监督的渠道。放眼未来,还是要鼓励单项体育组织用尽内部救济来合理合规地解决大多数纠纷,由此既避免当事人承受太多讼累,也避免体育仲裁机构负荷过重。
点评人:姜涛,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研究员。
六、成都、杭州相继举办大运会和亚运会,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护航实践取得新成效。
首先,两项赛事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例如,
- 将会徽、吉祥物等重要标志进行特殊标志登记并注册为商标
- 对赛事有关的作品、制品进行著作权保护
- 火炬及特许产品设计注册为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保护
- 未注册为商标或因缺乏独创性无法受著作权保护的标志或表述,因使用这些标志或表述构成假冒赛事授权商品或与赛事产生某种联系,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制止。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同时防范隐性营销,隐性营销指未经许可与赛事相联系获得商业利益。为了履行《主办城市合同》的反隐性营销义务,当地政府颁布了赛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加大了赛事标志的保护范围和力度。
组委会采取了单一市场开发计划、场馆内进行品牌控制、限制入场人员从事商业行为及不允许非授权机构进场转播赛事或为商业目的拍摄比赛等措施,有效地保护了赛事知识产权和防范隐性营销。
点评人:陈锋,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特聘专家,成都市办赛兴业专家委员会委员。
七、甘肃白银景泰百公里越野赛公共安全责任事件案一审宣判,涉及赛事运营的5名被告人及涉及职务犯罪的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本案应该是近年国内因体育赛事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最有影响力的大案,导致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事件获得媒体广泛关注和业界持久深入讨论,诸多不幸罹难者令人扼腕。该案件直接影响了当时正在进行的《体育法》的修订。
- 新《体育法》设立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制度
- 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 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 同时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虽然之前也有1999年颁布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2007年《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但对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行政许可制度在《体育法》层面予以明确还是第一次。本案对于体育赛事组织方、运营方、承办方、协办方以及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都敲响了警钟。
点评人:白显月,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合伙人,牛津大学法学硕士
八、中国体育领域反腐风暴再起,体育总局、体育行业协会多名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2023年以来,多名体育界官员尤其是足球领域多名从业者被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或监察调查。对比2010年多名足协官员被反腐调查,本次牵涉人员数量、职级和目前披露的案情,严重程度都远超13年前。反映出失职失责、未进行有效监管、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提到,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金融、国企、高校、体育、烟草、医药、粮食购销、统计等领域腐败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二)》中也新增了七种从重处罚的行贿情形。
正风肃纪反腐一刻也不能停,全面从严治党一步也不能退。在严的基调、严的措施和严的氛围下,希望体育行业能吸取教训,一体推进“三不腐”。
点评人:曹克宇,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
九、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市围棋协会组织部分会员单位达成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该案为依据《反垄断法》对国内体育行业作出处罚的第一案,也是对行业协会反垄断处罚的第一案。
《反垄断法》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被称为横向垄断协议。一些中小经营者为了共同利益而抱团取暖,达成一致攻守同盟协议也一样可能面临反垄断法的处罚。
北京市围棋协会虽然使用的是“建议收费标准”,但由于行业协会特殊的地位,会员单位显然基本都会将服务价格上涨到收费标准的上限,在实质效果上等同于固定价格,所以一样应该被规制,这是一次反垄断法在体育领域内的一次重要实践,虽然争议确实不小,但是仍然不失为一次重要举措,给后续体育行业协会的内部合规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点评人:丁涛,深圳市律师协会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文娱体育法律中心主任
十、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退赛,陕西信达俱乐部总决赛罢赛,江苏队与上海队季后赛消极比赛事件等,国内体育职业联赛频出治理难题。
2023年国内体育职业联赛出现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退赛,陕西信达俱乐部总决赛罢赛以及江苏队与上海队季后赛消极比赛多起事件,引发公众热议。以消极比赛事件为例,实际上消极比赛违背了体育运动精神,严重伤害了观众和球迷的热情,应当予以规制。
中国篮球协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则对两支采取消极比赛行为的球队作出的严厉处罚,是行业自律自治的表现。有人对篮球协会将两支球队的行为认定为“消极比赛”而不是“假球”存在疑问,一些西方国家也将“消极比赛”看作是广义上的“操纵比赛”(match fixing),但根据《体育总局 公安部关于严肃查处赌博、假球等违规违纪行为 切实强化行业自律自治的通知》,国内认定为“假球”则涉及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行政、司法规制,而“消极比赛”是由体育组织自行处理,仍属于行业自治范畴。
实际上新修订的《体育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针对体育领域违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的程度采取相应的规制措施,包括体育组织自行处理、行政部门规制、罚款以及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形成了多层次的立体治理格局,也赋予了体育组织一定自治空间。将两队的行为认定为“消极比赛”,由篮协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作出处罚而不是司法介入,有利于通过加强行业治理推动体育健康有序发展。
点评人:向会英,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2023中国十大体育法律事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配套实施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体育立法文件密集发布,中国体育法治进入新阶段。
-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涉体育纠纷民事典型案例,涉及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纠纷等多项领域,为加快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国家体育总局积极推进高层级体育立法,年度立法计划列入多部体育行政法规修订或起草并展开工作,《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的修订草案已公开征求意见后上报。
-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成立,公开选聘仲裁员,并审理完毕第一批仲裁案件。
- 中国篮协、中国足协等单项体育协会主动修改章程或规则,确认相关行业纠纷可依法申请体育仲裁。
- 成都、杭州相继举办大运会和亚运会,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护航实践取得新成效。
- 甘肃白银景泰百公里越野赛公共安全责任事件案一审宣判,涉及赛事运营的5名被告人及涉及职务犯罪的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 中国体育领域反腐风暴再起,体育总局、体育行业协会多名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市围棋协会组织部分会员单位达成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该案为依据《反垄断法》对国内体育行业作出处罚的第一案,也是对行业协会反垄断处罚的第一案。
- 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退赛,陕西信达俱乐部总决赛罢赛,江苏队与上海队季后赛消极比赛事件等,国内体育职业联赛频出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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